对于食品的管控严格是因为关系到我们的健康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并没有规定食品在多长时间的保质期内要下架,但食品临近保质期须明示,对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商家如不进行明示,工商部门将警告并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最高可罚款3万元,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每天要消耗的食品数以万计,从食品生产制造商、食品经营者都有着严格的把关,食品作为我们日需品,需要严格把控。
商家对被告知、通报或自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通知相关商家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所,如问题食品属于销售商家自身原因造成的,商家应清查并登记造册,及时销毁,并如实向工商部门报告,辖区工商所应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现场监销,如实记录销毁的情况,食品制造商、停止生产经营食品或召回食品,或因其他问题而退出市场的食品,需要进行无害处理或销毁等。
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置这些不安全食品,则有关部门需要命令食品生产商和经营者按照规定处理,食品销毁应该由有关的粮食生产管理单位来进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规定,如果需要厂家或销售部门集中销毁食品,须严格按照要求集中销毁,不能以不分青红皂白的方式进行个人处置,甚至更不可能将这些食品两次投放市场,现在有了专业的食品销毁企业,极大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专业销毁渠道避免了食品制造商或经营者的不便处理,大大提高了效率,找到了新的环保方法和食品销毁的专业性,这也是根据食品销毁的有关规定进行食品销毁的更正式的渠道和途径。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果是固体食品的话,可以通过进行碾压等的方式进行将其破碎,之后可以卖给饲料厂或者养猪场等等,如果是液体类,就直接将其排掉就可以,但是不要造成污染,如果数量大的话,环保部门就会进行查处的。但是不管哪种方式,都要进行全程录像监控的处理,监督其实是为了防止泄露和为后面工作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