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部门没收了一批过期食品和无中文标识的食品,打算做集中销毁,那么我们依据什么来进行销毁,这中间的程序又是如何操作的,这其中的也是有说法和依据的,《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场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
由此来看,食品要销毁的话,应该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来销毁,并未提及由监管部门集中销毁,集中销毁的场所是自己随便选择一个还是必须指定或由专业的销毁公司来操作这个也是值得考虑的,销毁公司能够专业提供咨询处理海关查收、安检工商查获、假冒伪劣、质监局、检验检疫局、走私偷税、质量问题、过期产品、生产企业报废、不合格产品、伪劣物品等产品报废销毁处理方案,以促进“节能减排、无害化处置、循环经济、绿色生产的理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市场品牌荣誉。”
事实上有相关规定,食品制造商、停止生产经营食品或召回食品,或因其他问题而退出市场的食品,需要进行无害处理或销毁等,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置这些不安全食品,则有关部门需要命令食品生产商和经营者按照规定处理,食品销毁应该由有关的粮食生产管理单位来进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规定,如果需要厂家或销售部门集中销毁食品,须严格按照要求集中销毁,不能以不分青红皂白的方式进行个人处置,甚至更不可能将这些食品两次投放市场。
过期食品销毁食品生产和法律管理禁令给卫生行政部门的权利和责任,但在卫生过程的实际执法,对如何应用和禁止生产和食品销毁的管理,实行无相关规定国方法的破坏也有很大的差异,不过现在有了专业的食品销毁企业来做这件事,就大大处理了这一问题。专业的毁掉渠道,避免了食物生产制造商或是经营商处理的不方便性,大大增加了功率,也为环保和食品销毁的专业性找到了新的方法。那么这也是目前依据食品销毁相关规则来进行食品销毁的比较正规的渠道和方式。